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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非粮燃料乙醇收购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19  浏览次数:304

非粮燃料乙醇将告别生产规模小而无序的状态。国家发改委昨日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2010年中国将年产非粮燃料乙醇200万吨,国家将抓紧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收购制度和财政补贴办法。

按规划,到201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要达到10%,比2005年提高2.5%,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3亿吨标准煤。并初步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基本实现以国内制造为主的装备能力。

作为替代能源,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燃料乙醇近年在国内迅猛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能源紧缺,但过度发展也带来粮食方面的隐患。由于大量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项目盲目上马,一度出现了与人争粮的局面。国家发改委去年底下发紧急通知,叫停了玉米加工项目。

规划指出,受粮食产量和耕地资源制约,今后主要鼓励以甜高粱茎秆、薯类作物等非粮生物质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以及以小桐子、黄连木、棉籽等油料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

同时,国家将抓紧制定和落实非粮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收购制度和财政补贴办法。抓紧制定生物液体燃料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做好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和销售工作的衔接。石油销售企业按照生物液体燃料试点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推广实施方案。

如果没有国家补贴,目前从事燃料乙醇加工基本上处于亏损状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能源经济研究部主任郭焦锋指出,生物液体燃料收购制度,可参考目前粮食的收购制度,可以由国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根据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核定出一个保护性的收购价。而燃料乙醇的零售价格,要与成品油的零售价平行,否则燃料乙醇很难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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