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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十大特种设备典型违法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09  浏览次数:233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8日电(记者王志)山东省质监局8日对外通报了2007年全省十大特种设备典型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共造成15人死亡、5人受伤,主要原因为厂家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非法安装设备等。

    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压缩机爆炸案。2007年7月11日,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压缩车间新安装的2号压缩机在调试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主要原因为厂家非法安装设备,并严重违反有关操作技术规范和标准。德州市人民政府已进行了责任追究。

    曹县客运公司氧气供应站气瓶爆炸案。2007年8月22日,菏泽市曹县客运公司氧气供应站一职工用摩托三轮车到城区氧气经销点送气,在卸瓶时,一氧气瓶撞击硬化地面发生爆炸,当场炸死3人。主要原因是气瓶内存有其他可燃物质,在撞击的诱发下引起爆炸。菏泽市人民政府对此进行了责任追究。

    聊城市蓝天气体厂氧气瓶爆炸案。2007年1月31日,聊城市蓝天气体厂一正在充装的氧气瓶爆炸,当场炸死操作工1名。主要原因为违法充装到期未检的气瓶,公安机关已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

    济南市金泉洗衣房锅炉爆炸案。2007年4月5月,济南市中区七贤办事处文庄金泉洗衣房锅炉爆炸,当场炸死操作工1名。主要原因是业主使用非法制造的土锅炉,公安机关已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

    东营区车用复合气瓶爆炸案。2007年10月16日,东营市东营区春河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在给一辆私家轿车车用气瓶充装天然气时发生车用复合气瓶爆炸,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主要原因为车主非法私自安装复合气瓶,复合气瓶充气前未进行抽空而发生爆炸。东营区人民政府已进行了责任追究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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