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因受贿近2亿元,7月16日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查,陈同海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款近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