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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公司签订中化泉州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2  浏览次数:3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就中化泉州石化项目2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EPC)总承包合同变更相关事宜已于2011年5月20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6月21日,本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的补充协议(一)签订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情况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在2009年签订的原合同基础上,承担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设计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
  2、工作内容:修订完善并出版基础设计文件;合同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包括详细设计、竣工图等)及相应的现场服务、开车服务;设备采购技术服务。
  3、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为补充协议(一)的暂定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2652.90万元人民币。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设计进度分批结算。
  4、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且收到甲方设计基础审查资料后10个月。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以后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且对本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该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系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
  《中化泉州石化项目2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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