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投资基本情况及进展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杭氧),并通过该公司来实施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拥有的一套 48000m3/h 空分系统提供综合服务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42号公告)项目。苏州杭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2016年3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江苏气体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昌化工按合同约定由苏州杭氧为华昌化工“氮肥生产装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原料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II期)新建一套46000m³/h(氧)空分装置(详细内容请查看巨潮资讯网公司2016-017号公告)。由于项目实施所在地政策原因,江苏气体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实施,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对拟由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苏气体项目的投资的议案》,同意撤销对拟由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苏气体项目的投资。
二、撤销项目投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对该项目进行前期立项、环评等工作过程中,发现项目审批环节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虽经多方努力,仍未能在计划的时间内解决,这将会影响到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鉴于上述原因,为规避项目投资风险,并保证华昌化工“氮肥生产装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原料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II期)按期顺利实施,经公司与华昌化工友好协商,该项目将改由华昌化工自行投资建设,但仍使用本公司生产的空分设备且由本公司实施工程总承包,本公司已经与华昌化工签订了相关的合同。
关于投资设立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受托经营空分综合服务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42
2014年8月20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受托经营空分综合服务管理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已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签署了《空分综合服务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与华昌化工合作,为华昌化工拥有的一套 48000m3/h 空分系统 提供综合服务管理,合作期限为 10 年。公司将在江苏省张家港注册成立一家空分运行管理服务公司——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苏州杭氧”),由苏州杭氧来实施该项目。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通过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实施江苏气体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7
对外投资概述 2014 年 9 月 22 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杭氧),并通过该公司 来实施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拥有的一套 48000m3/h 空分系统提供综合服务管理项目。苏州杭氧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江苏气体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华昌化工按合同约定由苏州杭氧为华昌化工“氮肥生产装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原料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 II 期)新建一套46000m³/h(氧)空分装置。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介绍
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711 室 法定代表人:徐建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空气分离设备运行管理服务;空气分离设备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的销售(不含储存,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料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 II 期 46000m3/h空分投资供气项目,总投资为 29500 万元,拟在张家港市金港镇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昌化工厂区内。
项目主体:苏州气体公司;
项目内容:新建一套 46000m3/h 空分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华昌化工提供长期 的供气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建设周期:19个月;
供气期限: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