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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设备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目录调整
来源:新民网2013-04-09 16:24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予以调整。自2013年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直流场设备、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生活垃圾精分选成套系统装备、举高消防车、染色机、新型农业机械、太阳能电池设备、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锂离子动力电池设备、电子元器件生产设备等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取消液压支架等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税政策;调整交、直流输变电设备、大型空分设备等装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或进口零部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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