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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设备
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全厂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2013-01-17 13: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全厂桩基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016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工程概况: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位于宁东规划用地B6区,厂区东西长1466.23米,南北长2486.29米,其中主要工艺装置为气化装置、空分装置、油品合成装置、油品加工装置、动力站、合成气净化等装置,根据设计要求,结合煤制油项目地质条件,煤制油项目各装置大型设备、框架基础、重要建、构筑物基础采用桩基础。

  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项目全厂桩基工程量根据目前的设计情况,各装置的桩基预估根数为:气化装置约7700根,空分装置约5000根,油品合成装置约3100根,油品加工装置约2500根,合成气净化装置约2200根,火炬、罐区及管廊约2000根,桩基总根数约22500根。煤制油项目全厂桩基工程主要采用Φ600mm旋挖灌注桩,管廊采用小于Φ600mm的桩型。目前,动力站桩基工程已招标完成。

  招标范围null

  煤制油项目全厂桩基工程施工,估算工程量分如下:

 

工作区域

数量(根)

1

南北走向空分第一套生产线

2500

2

南北走向空分第二套生产线

2500

3

气化A区(8台气化炉)

2200

4

气化B区(8台气化炉)

2200

5

气化C+D区(12台气化炉)

3300

6

合成气净化装置

2200

7

油品合成装置

3100

8

油品加工装置

2500

9

罐区、火炬、系统管廊及其他

2000

 

  计划工期:

  1区: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5日;

  2区: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5日;

  3区: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5日;

  4区: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5日;

  5区: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5日;

  6区: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4月15日;

  7区: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日;

  8区: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6月5日;

  9区:总工期45日历天。

  所有标段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具有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企业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2200根桩基或20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专业工程师,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的安全工程师证书;

  以上3个人员必须为企业正式职工,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7日至2013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沙莎,电话:0951-6971437,6971434),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企业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2月6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1号信义大厦606室

  联系人:欧阳才能

  电 话:010-5641071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胥海娟,沙莎

  电 话:0951-6971437,6971434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箱:shilxhj@126.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7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

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原件

6

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7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原件

安全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

8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为上述3个人员

9

提供企业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备注:报名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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